香 港 衞 氏 宗 親 會
衞向華專上學生獎學金規章
宗旨
本會衞向華宗長為鼓勵會員及其子女勤奮向學,積極深造,將來貢獻社會,特設立衞向華專上學生獎學金,以資獎勵。
評審機制
本會經理監事會委任特別評審小組考慮及審批申請,成員包括本會副理事長香港理工大學副校長衞炳江教授、本會秘書長衞珮璇律師,以及1名由衞向華宗長授權之代表。特別評審小組將於詳細商討後公佈申請結果。特別評審小組就所有申請保留最終之決定權,並不會公佈任何商討過程的內容,會員及申請人均不得異議。
獎學金金額及獲獎名額
獲獎名額每年為4名,每名獎學金得獎會員可獲得港幣五千元正。特別評審小組會視乎實際情況而定,並就獎學金金額及獲獎名額保留最終之決定權。
申請資格
是次獎學金申請對象為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大學或專上院校所取錄的一年級學生,而其身份必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所有18歲或以上衛氏宗親會會員可提出申請,如尚未登記成為本會會員,可於遞交獎學金申請時一併遞交入會申請表申請成為會員;而所有18歲以下人士必須由其父或母提出申請,而該提出申請的父或母必須為衛氏宗親會會員,如尚未登記成為本會會員,該提出申請人可於遞交獎學金申請時一併遞交入會申請表申請成為會員。若有任何爭議,本會及特別評審小組保留審核各申請之最終決定權。
申請辦法
每年度的申請以12月31日為止,申請人須於翌年1月15日或以前,向特別評審小組以郵遞方式(地址:會址香港九龍西洋菜街328號亞洲大廈七樓C室)遞交以下文件:
(1) 近照一張;
(2) 身份證副本;
(3) 填妥的獎學金申請表格(有關表格可於本會網站下載);
(4) 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就香港中學文憑試(HKDSE)頒發的考試成績(即大學聯招JUPAS接受之考試成績)證明副本;及
(5) 如申請是由父母為18歲以下子女提出,則必須提交由香港生死登記處簽發的出生紀錄副本(香港出世紙),或其他証明親屬關係之有效文件副本。
如有特別評審小組對申請所提交的文件有任何疑問,特別評審小組有權要求申請人提交已遞交的文件正本核對。如發現填報資料失實,申請即自動作廢。同時,特別評審小組有權要求申請人額外提交補充文件支持申請,如申請人未能於限定時間前提交,特別評審小組有權擱置/取消審理有關申請並不作另行通知。
公佈結果及頒發獎學金
結果將於每年一月尾公佈,本會將致函個別通知申請人。所有獎項將於每年正月本會的新春聯歡大會當晚頒發,獲獎人士須自行領獎。
其他
如有任何查詢,請致電91947710與本會衞向榮副理事長聯絡。
本會保留本規章的修改及最終解釋權。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將用於處理獎學金的申請。本會可能會向獲委派負責處理有關事宜的成員透露這些資料。
申請人有權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的規定,要求查閱或改正本表格內所填報的個人資料。申請人可用書面向本會提出這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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